长庆油田职工医疗保障 政策问答(七)
2025年10月31日
字数:1407
为进一步做好油田职工医保政策宣传工作,加深广大员工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理解,长庆油田社会保险中心编制了《长庆油田职工医疗保障政策问答》,希望能够为广大员工群众了解医保政策提供参考和帮助。
本问答与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政策为准。遇有国家、甘肃省或就医地有新规定的,以新规定为准。我们将第一时间在长庆油田社会保险中心门户网站以及“长庆油田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注意查询。
1.什么是药品追溯码?药品追溯码有什么作用?
药品追溯码是在药品包装上采用印刷、粘贴等方式对药品追溯码及其相关信息所作的标识,由数字、字母、文字、条码组成。采集药品耗材追溯码能够有效防范假药、回流药,大大促进用药安全。
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首页中部左侧,看见“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标签,点击进入,就能查询药品销售信息。扫码后只应有一次被销售的记录,若重复出现多次,就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性。
参保人员自费购买“单独支付”谈判药品、门诊慢特病药品等单价较高的药品,应提供显示药品追溯码信息的购药小票或将包含追溯码的药盒剪下来,连同发票等纸质资料一起申请线下手工零星报销。各综合保险所线下零报时,应扫描追溯码鉴别购药真实性。
2.能否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借给他人使用?
不能。医疗保障凭证(社保卡、医保码等)只能本人看病就医、购药的时候使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属于违法行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追回医保基金,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参保人员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
(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5)通过伪造、编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4.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是什么罪?
诈骗罪!欺诈骗保金额达到三千元就可入刑。
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解释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一条规定:欺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如何处理?《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2)违反规定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
(3)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4)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5)违反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制度的。
本问答与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政策为准。遇有国家、甘肃省或就医地有新规定的,以新规定为准。我们将第一时间在长庆油田社会保险中心门户网站以及“长庆油田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注意查询。
1.什么是药品追溯码?药品追溯码有什么作用?
药品追溯码是在药品包装上采用印刷、粘贴等方式对药品追溯码及其相关信息所作的标识,由数字、字母、文字、条码组成。采集药品耗材追溯码能够有效防范假药、回流药,大大促进用药安全。
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首页中部左侧,看见“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标签,点击进入,就能查询药品销售信息。扫码后只应有一次被销售的记录,若重复出现多次,就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性。
参保人员自费购买“单独支付”谈判药品、门诊慢特病药品等单价较高的药品,应提供显示药品追溯码信息的购药小票或将包含追溯码的药盒剪下来,连同发票等纸质资料一起申请线下手工零星报销。各综合保险所线下零报时,应扫描追溯码鉴别购药真实性。
2.能否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借给他人使用?
不能。医疗保障凭证(社保卡、医保码等)只能本人看病就医、购药的时候使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属于违法行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追回医保基金,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参保人员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
(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5)通过伪造、编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4.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是什么罪?
诈骗罪!欺诈骗保金额达到三千元就可入刑。
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解释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一条规定:欺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如何处理?《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2)违反规定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
(3)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4)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5)违反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制度的。